关于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扬尘监管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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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建函发〔2018〕123号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筑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扬尘监管工作,决定对你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扬尘监管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 二、督导方法 (一)现场督导。从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中随机抽取2个项目进行现场督导。 (二)听取汇报。在第2个项目现场听取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扬尘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含工业企业内新上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 三、督导组人员组成 刘超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立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科长(主持工业企业建设安全科工作) 谭明君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督导组专家五位 四、工作要求 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好在建工程清单,督导组进行随机检查。督导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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