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贯彻实施《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情况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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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建函发〔2018〕122号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全省贯彻实施《山东省风景名胜区 条例》情况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建设局、桓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省人大《关于对全省贯彻实施<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鲁人城环委〔2018〕20号)及市人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安排,10月11日(星期四)由省人大城环委委员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领导组成的检查组将对我市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是省人大年度重要工作,重点检查风景名胜区依法管理情况,由省人大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经省检查组研究,决定现场查看马踏湖和黑铁山两处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检查内容 包括制度建设、规划实施,保护管理、建设管理、服务管理、形象宣传和履责情况七个方面。市风景办已逐项准备材料和汇报,相关区县只负责现场接待。 三、检查方式 以现场检查为主,不召开座谈会。材料由检查组带回审阅。现场查看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总体情况,主要查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四、检查人员组成 省人大城环委(5人): 宋尚桂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委员 秦建华(女)省人大城环委办公室主任 王 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国昊方(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调研员 王哲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干部 市人大(3人): 范新刚 市人大秘书长 工作人员两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人): 庞 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户新军 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曹 靖 市园林管理局风景科科长 崔澄澄 市园林管理局风景科科员 五、现场迎检要求 (一)基本流程:11日上午9:38接站,前往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所在地省级风景名胜区;11:50到达齐盛宾馆贵宾楼;14:00前往马踏湖省级风景名胜区,17:30返回齐盛宾馆,18:00用晚餐。 (二)工作要求:请马踏湖、黑铁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协调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清理整治景区环境,展现景区亮点和《条例》宣贯工作成果。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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