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指南 > 公告公示
关于对2017年度建设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中级评委会通过人员执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10:21:4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人社局、各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淄博市建设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2017年9月22日至24日的评审,共有766名同志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7年9月26日----2017年10月10日共15天。请按规定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2017年10月13日前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评审通过人员的信息是否准确及有关处理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查证公布。群众提出异议问题,如愿直接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办公室反映的,请一律以书面方式提出具体意见(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请你们在公布名单时,同时公布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的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0号)和邮政编码(255037)。

附:1、2017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务公示名单.pdf
2017建设工程中级乡企公示表.pdf



2017年9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