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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建设工程系列技术职务初级评委会通过人员执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1 15:37:4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经淄博市建设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2017年10月28日的评审,共有113名同志(其中,助工55人,技术员58人)通过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7年10月29日--2017年11月12日共15天。请按规定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2017年11月15日前将采取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评审通过人员的信息是否准确及有关处理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查证公布。群众提出异议问题,如愿直接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办公室反映的,请一律以书面方式提出具体意见(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请你们在公布名单时,同时公布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的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0号)和邮政编码(255037)。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9日

【助工】公示.xls
【技术员】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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