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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两体系”建设目标任务落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8 10:37:4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两体系”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安委会10月17日“两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淄安办督字〔2017〕8号)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动员部署

“两体系”建设是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两体系”建设对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自主管理的重要抓手。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两体系”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抓紧召开本地区、本行业“两体系”建设推进会,及时传达贯彻相关文件、行业标准及工作要求,对“两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二、及时对标达标,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按照淄建发〔2017〕139号、12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建筑施工“两体系”细则(征求意见稿4月份已转发;正式稿在省安监局网站http://www.sdaj.gov.cn/)和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前期已转发),加快“两体系”建设进度,确保12月5日前,全市所有行业企业完成“两体系”建设。各区县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对本地区行业企业“两体系”建设达标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分行业报市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市园林局、市市政处、市质安站要在12月5日前,调度落实各区县“两体系”达标验收情况,并将全市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两体系”达标验收情况,连同年度“两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一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加强检查督查,推进工作落实。省、市已将“两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对不能完成任务的部门按照不合格确定;市住建局将“两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各单位要结合8月份重点行业领域“两体系”建设调度情况(淄建函发〔2017〕92号),对行业企业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督导,落实责任;要加大“两体系”建设执法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力的企业,要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落实处罚。

四、加强信息调度。市园林局、市市政处、市质安站要进一步加大对行业“两体系”建设的督导力度,并结合淄建发〔2017〕139号文件要求,于每周四16:00前,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两体系”建设情况调度表、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含标杆企业培育情况、本周工作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市行业安全监管机构报告“两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2302313   邮箱:zbsjwab@163.com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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